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  • 硬幣和豬形狀的存錢罐

稅捐稽徵機關於公司清算期間,向清算人送達繳款書時,應切實依行政程序法第72條第2項規定,先向該公司之事務所或營業所為送達,倘無法送達,始得向清算人之住居所等處所為送達.

法律依據

文號

台財稅字第10104024090號

主旨

詳如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