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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牌照稅
繳納截止日52
還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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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硬幣和豬形狀的存錢罐

0918地震災害受損車輛,車主於112年3月31日前報停或報廢,稅務局主動退稅

  • 發布單位:0601牌照稅科-牌照稅股
法律依據

財政部111年9月22日台財稅字第11104668210號

文號

財政部111年9月22日台財稅字第11104668210號

主旨

因應111年9月18日地震造成花東地區嚴重災害,對於受損無法使用之車輛,車主已依交通部發布「因應0918池上地震災害相關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」規定,於112年3月31日前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,車輛無法使用期間溢繳之使用牌照稅,應依監理機關通報資料主動辦理退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