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他建物證明文件。 二、戶口名簿影本(土地如供直系親屬設籍,夫妻非設同一戶籍者,請附雙方戶口名簿影本,以免影響日後還須通知納稅義務人補證明文件,增加公文處理時效)。
一般12天會勘19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