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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牌照稅
繳納截止日52
還有
  • 32
  • 0
  • 0
  • 0
  • 硬幣和豬形狀的存錢罐

印花稅

印花稅的申報與繳納期限表

  • 類  別:各項應稅憑證實貼印花稅票
  • 申報期限:按期申報於次期起十五日前報繳
  • 繳納期限:應稅憑證書立後交付或使用時憑證貼足
  • 類  別:核准總繳或開立繳款書之憑證
  • 申報期限:申請大額總繳開立繳款書,隨到隨辦
  • 繳納期限:彙總繳納者每單月十五日前逕向公庫繳納,大額總繳者依開立繳款書之繳納期限,惟未繳納前不得交付或使用
  • 備  註:稅額巨大不便貼印花,得請稅捐稽徵機關開給繳款書繳納

使用牌照稅

使用牌照稅的繳納期限表

  • 類別:自用
  • 繳納期限:4月1日至4月30日
  • 類別:營業用(上期)
  • 繳納期限:4月1日至4月30日
  • 類別:營業用(下期)
  • 繳納期限:10月1日至10月31日

地價稅

地價稅的繳納期限表

  • 繳納期限:11月1日至11月30日
  • 備註:減免申請於9月22日前提出者可自當年期適用

房屋稅

房屋稅的申報與繳納期限表

  • 申報期限:新增、改建完成及使用情形變更或移轉承典之日起30日內
  • 繳納期限:5月1日至5月31日

土地增值稅

土地增值稅的申報與繳納期限表

  • 申報期限: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
  • 繳納期限:依稅單上記載之繳納日期為準

附註

  1. 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,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;逾30日仍未繳納者,移送強制執行。
  2. 開徵日期如有變更,應以繳款書所載限繳期限為準。
  3. 納稅義務人對所核定之稅捐若有不服,應敘明理由連同證明文件依下列規定,申請復查:
    • 有應納或應補徵稅款者,應於繳款書送達後,於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0日內申請復查。
    • 無應納或應補稅款者,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後30日內申請復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