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事項
- 當日即從銀行帳戶扣款而非繳款期限日再扣款。
- 本局不另行寄發轉帳繳納證明書,可書面或線上申請。
- 郵局每次、每日限額未受限制;其餘金融機構以單筆不超過200萬元,每日總額不超過300萬元為限,如繳稅輸入資料欄空白者,係稅款金額超過轉帳金額容許上限,請至各代收稅款處直接繳納。
- 利用自動櫃員機辦理轉帳繳稅免手續費。
稅目
定期開徵之房屋稅、地價稅、使用牌照稅。
適用期間
- 各稅繳納期間開始日前5個日曆天至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。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內繳納 者,仍屬逾期繳納案件,惟不加計滯納金。
- 前項延期繳納案件一律不受理。
繳納地點
持郵局或開辦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作業金融機構之金融卡,至貼有「跨行:提款+轉帳+繳稅」標誌之自動櫃員機方可轉帳繳稅。
操作步驟
- 插入卡片(金融卡)。
- 鍵入密碼。
- 選擇「其他金融或服務」。
- 選擇「轉帳繳稅款」。
- 鍵入[繳款類別]後再按輸入。
- 鍵入[銷帳編號]後再按輸入。
- 鍵入[繳款金額]後再按輸入。
- 鍵入[繳款期限]後再按輸入。
- 審核螢幕之繳款類別、繳入單位號碼、繳款人統一編號、繳款金額無誤後再按確認(如資料輸入錯誤請按取消鍵,再重覆5至8程序)。
- 螢幕依序顯示「交易進行中請稍後」、「帳戶餘額、可用餘額」、「請取出卡片」及交易完成 請取出「明細表」。
註:操作步驟5至8內容詳見當期開徵繳款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