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稅、地價稅、使用牌照稅、契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娛樂稅、印花稅等地方稅。
以現金或即期支票繳納。支票面額須與繳納金額相等。支票抬頭請填寫「限繳稅款」,背面加註納稅義務人地址、電話號碼;如支票發票人非納稅義務人本人者,並應背書。
開徵繳納期內。如逾期繳納,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%滯納金,逾30日仍未繳納者,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。
金融機構營業時間內。
各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。(郵局及渣打國際商業銀行不代收稅款)
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