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
苗栗縣政府稅務局(以下簡稱本局)為強化資訊安全管理,確保所屬之資訊資產的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用性,以提供本局之資訊業務持續運作之資訊環境,並符合相關法規之要求,使其免於遭受內、外部的蓄意或意外之威脅,特定此政策規範。
二、適用範圍
本局之所有單位。
三、定義
-
所有人員
-
本局員工。
-
與本局業務往來之外部機關。
-
對本局提供服務或勞務之廠商。
-
所有單位
四、願景與目標
-
資訊安全政策願景
-
強化人員知能。
-
避免資料外洩。
-
落實日常維運。
-
確保服務可用。
-
遵循資安法令。
-
依據資訊安全政策願景,擬定資訊安全目標如下
-
辦理資訊安全教育訓練,推廣員工資訊安全之意識與強化其對相關責任之認知。
-
保護本局業務活動資訊,避免未經授權的存取與修改,確保其正確完整。
-
定期進行內部與外部稽核,確保相關作業皆能確實落實。
-
確保本局核心業務維持一定水準的系統可用性。
-
檢閱及遵守最新資安法令之要求。
-
應針對上述資訊安全目標,擬定年度待辦事項、所需資源、負責人員、預計完成時間以及結果評估方式與評估結果,相關監督與量測程序,應遵循本局「監督與量測管理程序書」辦理。
-
資訊安全執行小組應於管理審查會議中,針對資訊安全目標有效性量測結果,向資訊安全委員會召集人進行報告。
五、責任
-
本局的管理階層建立及審查此政策。
-
資訊安全執行小組透過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此政策。
-
所有人員須依照相關安全管理程序以維護資訊安全政策。
-
所有人員有責任報告資訊安全事件和任何已鑑別出之弱點。
-
任何危及資訊安全之行為,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、刑事及行政責任或依本局之相關規定進行懲處。
六、審查
本政策應至少每年審查乙次,以反映政府法令、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,以確保本局永續運作及資訊安全實務作業能力。
七、實施
-
資訊安全政策配合管理審查會議進行審核。
-
本政策應以書面、電子郵件、網站公告或其他方式通知本局員工及接觸本局業務之公私機關(構)、往來廠商等關注方。
-
本政策經「資訊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審查委員會」進行會審後,由召集人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八、資訊安全政策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