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目
本局查(核)定開徵稅款及罰緩(不含應加徵滯納金及移送執行案件)
繳納地點
總局全功能服務櫃臺
繳納方式
以信用卡或行動支付(Google Pay、Apple Pay、Samsung Pay及台灣行動支付)繳納。
注意事項
- 參加「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之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臺」信用卡發卡機構發行之信用卡皆可使用,金額上限視個人信用卡額度。
- 刷卡人繳稅前,請先確認繳納金額及信用卡額度(金額上限視個人信用卡額度而定)。
- 刷卡繳稅免收手續費,取得授權成功後,如持卡人要求退刷,應於離開櫃臺前辦理;刷卡人於離開櫃臺後即不得要求退刷,應另依本局退稅作業流程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