節稅秘笈1
供身心障礙人士使用車輛申請免稅的條件及方式: 身心障礙者使用之交通工具免徵使用牌照稅,應檢附下列證件向稅務局申請:
- 身心障礙者所有且供其本人使用車輛,每人以1輛為限,由車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主動核定免徵使用牌照稅,免再由身心障礙者提出申請。
- 供無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使用,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之車輛。
- 身心障礙手冊(證明)正本(須未逾有效期限)。
- 行車執照正本。
- 戶口名簿正本(車輛為配偶所有時,得以身分證代替)。
- 車主私章。
- 車主之金融帳戶存摺影本或金融卡。
貼心小提醒
供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免稅規定:
- 採限額免稅限定免稅車輛汽缸總排氣量上限為2,400cc(以自用小客車為例,免稅限額為新臺幣11,230元),及電動車馬力數上限為262英制馬力或265.9公制馬力,超過上限部分的稅額不予免徵使用牌照稅。
- 同一戶籍二親等所有車輛核准免稅後,身障者或車主戶籍遷出不同址,自戶籍遷出之日起恢復課稅。
- 身心障礙後續鑑定到期,未重新申請鑑定將自到期之次日起恢復課稅。
- 身心障礙者駕照經吊扣,吊扣期間其名下車輛不得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。
- 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,以同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車輛申請免稅,嗣因身心障礙者取得駕照,應重新以本人所有車輛向稅務局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。
節稅秘笈2
車輛遺失或被扣押,如有溢繳稅款可申請退稅
- 已經遺失或被政府機關扣押的車輛,請檢具警察機關報案證明單或政府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,直接向監理機關辦理註銷牌照或停駛手續,當年期使用牌照稅可按照實際使用日數計算,如果已經繳納全年期稅額者,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溢繳稅額。
- 如車輛尋獲或發還恢復行駛時,亦須向監理機關辦理重新領牌或復駛手續,並恢復課稅。
節稅秘笈3
車輛因受颱風影響,得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,如有溢繳,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溢繳稅款。
車輛因受颱風地震等事件影響,須修復始可使用,修復期間得申辦報停;如已毀損不堪使用,應辦理報廢,並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,持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,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,如有溢繳,並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溢繳稅款。
節稅秘笈4
報廢、停駛、註銷牌照等車輛,應速辦妥異動登記,以免受罰
車輛老舊不堪使用、不擬使用或欲申辦註銷、繳銷牌照時,應向監理機關申辦報廢、停駛或註銷牌照等各項異動登記。使用牌照稅均得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,如有溢繳,尚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溢繳稅款。 車輛被註銷牌照,如要繼續使用,須向監理機關申請重新驗車及重領牌手續;否則繼續使用(除行駛公路外,停放於公路邊或公有停車場亦同)被查獲時除補徵稅款 (由註銷牌照日起至被查獲日止)外,同時被處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。
節稅秘笈5
車輛廢棄或環保回收,請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
廢棄的車輛,可交由經行政院環保署認可的廢車回收清除處理機構代為處理,並攜帶身分證、行車執照、車輛號牌等證件,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,使用牌照稅得自回收日起停徵,並將車輛交給合法回收商,詳情請洽資源回收專線0800-085-717(諧音「您幫我清一清」),或資源回收網(http://recycle.epa.gov.tw)查詢回收商。
節稅秘笈6
買賣車輛請向監理機關辦妥過戶手續,以確保自身權益
- 車輛買賣須至監理機關辦妥所有權移轉手續才算買賣完成,並非買賣雙方書立同意讓渡書,一方交車,一方付款,就算完成。
- 買賣車輛是新舊車主雙方之私人契約行為,稅務局無從得知,以致常發生買方不願意辦理過戶手續的情況,所以使用牌照稅及各項違章罰鍰等,都將繼續向原車主課徵或處罰。
- 買賣車輛時,切記最好雙方儘速至監理機關辦妥過戶手續,以確保自身權益。
節稅秘笈7
車輛應依規定於期限內檢驗,以免受罰
車輛超過期限未檢驗會被監理機關註銷牌照,牌照註銷後,應依規定辦理重新驗車領牌,未辦理前,若使用(含行駛及停放)公共道路經查獲者,除補稅外,再處以應納稅額2倍以下罰鍰。
節稅秘笈8
領有貨車牌照之自用小貨車,如後座需加裝座椅,請向監理機關申請變更用途手續,以免查獲受罰。
領有貨車牌照之自用小貨車,如後座需加裝座椅,請向監理機關申請變更用途手續,因為小貨車後座加裝座椅,依法應領用自用小客貨車牌照,與小貨車牌照之使用牌照稅之稅額不同,如未領用自用小客貨車牌照之小貨車加裝座椅者,經查獲時會被處應納稅額2倍罰鍰。
例如:1800cc小客車車輛一年使用牌照稅7,120元,領小自貨車行照的車輛也是1800cc,加裝座椅被查獲,罰2倍就是14,200元。